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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宣传月 | 换城市工作,之前的医保都白缴了吗?
时间:2024-12-10 09:48:07    作者:厦门莲花医院        浏览:


真相是:在厦门的工作单位正常参保后,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即可将异地缴费年限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厦门。

 

如何将异地的医保缴费年限转入厦门呢?

 

线上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中的“服务大厅”、闽政通APP中的“医保服务”、支付宝App中的“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号、福建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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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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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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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可就近前往全市各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各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代办点、各医保服务站咨询办理。

 
 

 

 
 
注意
 
 
 
 
 
 
 

医保待遇受连续参保时间影响,从其他统筹区转入本市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未中断缴费,或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在其他统筹区正常参保缴费时间可与本市参保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中断月份计入连续参保时间。

 
 
 
 
 

 

 
温馨提醒
 
 
 
 
 
  • 在办理医保转入手续时,需确保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处于非住院状态无医疗费用正在手工报销中。

  • 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其在异地的个人账户资金可转入本市,与本市个人账户资金合并计算;办理转移接续时,原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中属于本人的实际结余资金将自动归并到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重复缴费的年限不得累加计算。参加居民医保以及非按职工医保标准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 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不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 省内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直接在转入地发起申请即可;省内居民医保关系无需办理转移,参保年限自动视同。

  • 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需注意居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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