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答:为了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该平台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办事不便利等问题,今后参保人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2、新平台什么时候在我市上线?
答:按照国家和福建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10月26日停止运行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10月31日上线新平台,恢复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其他医保业务服务视上线新平台情况逐步恢复。
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继续延迟开机时间,将另行通知。
3、停机期间对参保人有什么影响?
答:10月26-30日停机期间,所有医保结算及经办服务均无法办理。各定点医药机构的门诊、住院及药店均停止医保结算;所有医保经办窗口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也暂停服务。
4、停机前参保人要做什么?
答:因医保卡暂停医保结算,请慢性病及特殊用药患者提前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停机前入院(含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已达到出院标准的,请于10月26日前做好出院医保结算;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于10月26日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手续。
5、停机期间还能看病吗?
答:能。但非急需,建议避开该期间就医购药。如有急需,可凭医保卡、电子健康码或临时就诊卡存足预缴金,先行垫付,正常就诊,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回原就诊点冲销结算,冲销时间截至今年12月底。
6、停机期间还能去药店买药吗?
答:能。停机期间,参保人急需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药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原购药点冲销,冲销时间截至今年12月底。
7、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怎么办?
答:在异地就医的我市参保人请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我市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后,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在停机期间无法备案的,待经办业务恢复后再补办备案手续,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8、医保经办窗口暂停服务后,业务办理时限能顺延吗?
答:能。所有经办业务延后办理,2020医保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9、上线新平台后,医保卡使用有什么不同吗?医保待遇有变化吗?
答:医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没有不同,所有门诊、住院、购药等医保待遇保持不变。10、新平台上线初期,有哪些业务受影响?
答:因新平台优先解决全国共性化业务,上线后先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其他医保经办业务、原厦门创新特色业务如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互联网+”医保支付、家庭共济、委托代配药等将视上线新平台情况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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